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姚槐应 孔海霞
成员:郑冬洁 赵喜红 李思悦 杨浩 陈功 陈孝平 吕中肖春桥 杨芳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2.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长:孔海霞
成员:余燕 邓炜
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3.复试专家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4.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长:李思悦
成员:陈功 靖巧 余燕 邓炜 傅爱丽 邓雪晴 张师嘉
主要职责: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5.复试宣传工作组
组长:孔海霞 姚槐应
成员:李思悦 陈功 余燕 靖巧 杨雅
主要职责:加强复试工作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6.复试工作保密组
组长:孔海霞
成员:李思悦 陈功 余燕 靖巧
主要职责:做好复试保密工作。
7.保障组
组 长:余燕
成 员:陈功 薛建涛 郑宁国 罗协 靖巧 傅爱丽 邓炜危威 孙雪言 江南
职责:提供技术保障和后勤保障。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资格线:一志愿考生单科和总分达到A类考生《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
2.招生计划数:预计65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5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30人(最后名额以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3.复试比例: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1.证件核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影印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影印件: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3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
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元/人次,学院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
4.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复试。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2023年4月3日,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上线的考生。其他批次复试时间:待定,对象为调剂志愿考生;
2.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四教306、307会议室。
3.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外国语水平
外国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采用自我介绍,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
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考生将集中采取现场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20分钟。
(3)综合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查。
(三)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按外国语水平占20%、专业素养占30%、综合素质占50%计算。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
2.初、复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五、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考生总成绩按学硕(其中工学、理学分开)、专硕分开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学院公布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七、其他工作
(一)体检
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考生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一)咨询方式
电话:027-65522073(周一至周五8:30-17:00)
邮箱:1414089522@qq.com
咨询人员: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靖老师
(二)申诉受理
电话:027-65520713(周一至周五8:30-17:00)
邮箱:hsxy@wit.edu.cn
受理部门: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孔老师
武汉工程大学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