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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10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会议湖北省教育厅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会议、《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工大研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1.坚持优化调整,体现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建设导向。

2.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培养高素质人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建立科学遴选评价体系,突出考查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各类学生权益充分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推免招生和考试招生协调发展,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和申诉渠道畅通

4.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政策,严处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院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学院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领导、监督指导、结果审核等工作。

组长:院长 党委书记

2.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

组长:党委副书记

3.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长:院长 党委书记

三、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和留学生

四、推荐条件

学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推免生计划分为:A类计划、B类计划。

各类推荐条件按《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 A类计划及推荐条件。学院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至6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全部必修课须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②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2. B类计划及推荐条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满足A类条件前三项要求,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1至6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全部必修课须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或获得国家二等奖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三者,或获得国家三等奖且姓名排在第一者,可直接获推荐资格。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CSSCI、SSCI或中文核心收录。

3)出版专著。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者。

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须经本3名以上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五、名额分配

1. 学院推荐名额总共9名,A类计划B类计划。

2. 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推荐名额每个专业至少分配1个名额,且最多获得不超过该专业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XX当年学校下达学院名额占全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比例

3. B类计划不超过学院总名额50%且每个专业B类计划不超过1名。

4. 学院实际推荐人数小于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校收回并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学院公示结束,推荐名单报学校后,学生放弃推荐的,空出的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

六、推荐程序

1. 9月9日前,学院及时将推免工作政策和具体要求向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宣传、组织动员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2. 9月9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免工作督查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遴选相关专家组建专家审核小组等。

3. 9月10日前,学院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通过本单位网站、公示栏等予以公布未经审核备案自行公布或未予公布的实施细则,一律无效。

4. 9月13日中午12:00点之前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表1或附表2)提交学院4310办公室傅老师,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纸质与电子版,申请人签字确认。

5. 9月13日- 9月16日,学院进行审核和考核。申请人进行PPT汇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且将结果进行公示。

6. 9月19日,学院将公示(公示要求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确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照不同类别进行排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由推免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它说明

1.申请表(附表1或附表2)中涉及的所有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原则上统一由学院负责填写,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提供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学院必须严格审核;学生成绩单必须将所有课程成绩全程打印出来。特别是对拟给予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材料原件,公示前必须全部进行二次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2. 学院对申请A类计划、B类计划需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1)必修课学习成绩分。计算第1至6学期必修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加权平均成绩分(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奖励得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20分,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

学院必须对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及排名进行详细核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3)学院综合考核得分。学院需对申报推免生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该项得分不超过10分。综合考核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

3. 申请B类计划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表1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需有本校3名本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对学生是否具有B类计划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可会同本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可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原则上已作为B类计划推荐专家的人员,不得再参与审核或答辩工作。

4. 学院分别根据A类计划、B类计划对学生按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序

八、工作要求

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程严格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1.提升政治站位确保推免工作安全稳定推进,坚决扛起教育工作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和一盘棋的意识,严格防范风险隐患,在成绩管理、加分项审核、科研成果审核、学生综合评价、学生报考院校等环节提前研判,积极防范,做好风险应对,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对本单位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分管责任。

    2.严格执行推免工作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按名额推荐,严格推荐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要突出倒查学生思想道德及学业的一贯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学院要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生与其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对于公众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要从严把握。

    3.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做到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4.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的监管。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的,本人当年不得参加推免的相关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向本科生院报备,经同意后方可参加。如发现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5.坚持学生自主报考原则,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6.严格执行各项保密管理规定,未经许可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透露或发布推免相关信息。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评价表、评分表等全套纸质资料,推免过程的音视频等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

7.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院教师辅导员要确保信息公开,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关心的涉及推免的话题,思想动态和意见诉求。学院要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确保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对反映的问题,要迅速核查处置,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

纪律监督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小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小组对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如有异议,请与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或监督组联系。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咨询电话:027-65522073;邮箱:51444709@qq.com。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推免工作督查组,监督电话:027-65521356;邮箱:hsxy@wit.edu.cn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4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