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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0-12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以《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基础,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槐应 孔海霞

成员:郑冬洁 李思悦 赵喜红 杨浩 陈功 吕中 周文科 陈杏洲 薛建涛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姚槐应 孔海霞

成员:郑冬洁 李思悦 赵喜红 杨浩 陈功 余燕 邓雪晴 张师嘉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

3.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长:郑冬洁

成员:邓雪晴 余燕

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4.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在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5.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长:李思悦

成员:陈功 邓雪晴 张师嘉

主要职责: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6.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保密组

组长:孔海霞

成员:李思悦 陈功 余燕

主要职责:做好复试保密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的形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2024年108日-2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通知考生。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推免生在网上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以及承诺书签订情况(复试的考生需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真伪。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时间20分钟,复试总分100分,具体考核方式及权重如下:

1.外国语水平(20分)。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采用专家随机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3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通过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现场作答,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考核。

3.综合素质(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查。

三、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本科综合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学院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本科就读学校、拟申请专业、学习方式、本科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

四、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一)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2025年专业目录中拟招人数的50%。

(二)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学校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思想道德情况进行考察。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5522073;邮箱:704854531@qq.com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纪检委员,监督电话:027-65521356;邮箱:hsxy@wit.edu.cn

七、附则

(一)本方案由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相关招生文件为准。